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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案例
2020-02-20 15:07:35.53 290

 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案例

 

【关联法条】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》:二、准确适用法律,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(六)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。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,以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。

【案例】

 

1)辽宁鞍山

赵某某系无业人员,曾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其穿戴警用装备的视频冒充警察。126日,赵某某为满足虚荣心,扩大网络影响力,将自己身着警服的照片设为微信头像,同时将微信昵称设为“鞍山交警小龙”,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称:“鞍山交警小龙温馨提示大家!今天鞍山市城市公交车!全部停运!今晚我值班由我带队出去执勤!”鞍山市今晚全城开始封路!请广大司机朋友们!没事请不要出门了”,并配发多张警察执勤图片。该条信息发布后,被多名网友转发至朋友圈和微信群,大量市民向相关部门电话咨询,鞍山市交通管理局接听95人次,鞍山市8890民生服务平台接听24人次,110接警中心接听78人次,引发社会严重不良影响。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以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赵某某刑事拘留,现该人已被批准逮捕。

 

2)山东枣庄

122日,有网民在微信群传发“我的天呢,古城大事件,古城今天去了一家武汉人,得了禽流感死了,现在在区医院隔离,亲们不要来台儿庄古城附近”的不实信息。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,并于当晚将张某查获。经审查,张某道听途说后编撰上述内容后由他人微信群,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转发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公安机关以涉嫌涉嫌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刑事拘留。

 

3)安徽黄山

125日,安徽省黄山市黟县有网民在网站论坛发布标题为《一大巴车武汉人逃到我们"深山老林"避难了真的很可恶可恨》的帖子,点击量达33万条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该县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巡查到这一信息后,立即开展立案调查,并将涉嫌制造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造谣人余某抓获归案,经查该帖子所述内容均为谣言。目前,余某已主动承认错误,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,因其散布谣言,黟县公安局以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余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